孕妇羊水少需及时就医,通过超声检查明确羊水过少程度及原因,结合孕周、胎儿结构、胎盘功能等综合评估,必要时采取胎儿监测、终止妊娠或药物干预等措施,同时注意增加饮水量和调整体位。

一、明确病因后的针对性处理:
若因胎儿泌尿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导致羊水少,需进一步检查(如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明确是否终止妊娠。
胎盘功能减退(如胎盘老化、胎盘梗死)时,需监测胎儿生长指标,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胎膜早破引发羊水少,需评估宫颈成熟度,无禁忌证时尽快引产,同时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二、胎儿宫内监测与评估:
孕周<37周无胎儿窘迫,每3天超声监测羊水指数(AFI)和脐血流,每周胎心监护,持续羊水减少需警惕胎儿缺氧。
37周后羊水少且无妊娠并发症,建议引产;若羊水极少(AFI≤2cm)且胎心异常,需紧急终止妊娠。
合并胎儿生长受限(FGR)时,每2周超声评估胎儿体重,必要时提前终止以降低风险。
三、非药物干预措施:
每日增加饮水量至2000-3000ml,分次少量饮用,避免脱水加重胎盘灌注不足。
左侧卧位为主,每2小时更换体位,减少子宫对下腔静脉压迫,改善胎盘血流。
监测胎动规律,每日早中晚三次计数(≥3次/小时),异常(如胎动骤减)立即就医。
四、药物干预的原则:
妊娠<34周羊水少且无感染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促进胎肺成熟,需排除感染、前置胎盘等禁忌证。
胎膜早破引发羊水少,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生素(如青霉素类)预防绒毛膜羊膜炎,不可自行使用抗生素。
因妊娠高血压疾病导致胎盘血流不足,需优先控制血压,必要时短期使用硫酸镁改善胎盘灌注。
五、特殊情况处理:
过期妊娠(≥41周)合并羊水少,无论宫颈条件如何均建议引产,降低胎儿宫内缺氧风险。
双胎妊娠羊水少需排查双胎输血综合征(TTTS),通过超声评估双胎羊膜囊内羊水差异,必要时选择性减胎。
有早产史、子痫前期病史孕妇,需提前1-2周加强监测,发现羊水减少时缩短产检间隔,密切评估终止妊娠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