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传染病分为甲类管理的2种(鼠疫、霍乱)和其他26种(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需按甲类严格管控,发现后2小时内上报,采取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追踪等措施。鼠疫患者需隔离至症状消失、培养3次阴性;霍乱患者需隔离至症状消失、粪便培养2次阴性。
呼吸道传播类: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结核等,需戴口罩、保持通风,避免聚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通过飞沫、接触传播,需做好手卫生;肺结核患者咳嗽时遮挡,痰液规范处理。
消化道传播类:如细菌性痢疾、伤寒等,需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用不洁食物。伤寒患者需隔离至症状消失、粪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恢复期仍需注意饮食管理。
虫媒传播类:如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等,需防蚊灭蚊。乙型脑炎由蚊虫叮咬传播,儿童是高危人群,建议接种疫苗;登革热无特效治疗,需对症支持,患者需隔离至热退。
性传播类: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需安全性行为,避免共用针具。艾滋病母婴传播可通过干预降低风险,患者需规范治疗;淋病、梅毒需及时就医,性伴侣同时检查治疗。
特殊人群提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低下者需加强防护,如儿童避免接触传染病患者,孕妇接种疫苗需遵医嘱。慢性病患者感染后病情可能加重,需定期复查,控制基础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