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有必要做糖耐量试验(OGTT),尤其是孕24~28周的常规筛查,以早期发现妊娠糖尿病(GDM),从而降低母婴不良结局风险。

- 不同孕期的必要性
孕24~28周是GDM筛查的关键窗口期,此时胎盘分泌的激素(如胎盘生乳素、孕激素)会拮抗胰岛素作用,孕妇胰岛素敏感性下降,易出现糖代谢异常。早孕期(孕11~13周+6天)若存在高危因素(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建议提前筛查;晚孕期(孕36周后)若首次筛查正常但伴随体重增长过快(每周>0.5kg)或血糖异常症状(如多饮、多尿),需复查血糖。
- 高危因素人群的特殊筛查
存在以下高危因素者(包括但不限于),需提前至孕早期(孕11~13周+6天)开始筛查:① BMI≥24kg/m2或孕前超重(体重指数25~29.9);② 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患有糖尿病;③ 既往GDM史或分娩过≥4kg巨大儿;④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病史;⑤ 高血压(既往或本次
妊娠高血压)或血脂异常史。即使首次筛查正常,孕24~28周仍需重复筛查。
- 筛查的具体流程和诊断标准
OGTT流程为:空腹8~14小时后,5分钟内口服75g无水葡萄糖,分别测定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服糖后2小时≥8.5mmol/L,任一数值达到或超过标准即可诊断GDM。需注意,若空腹血糖<4.4mmol/L且无糖尿病史,通常无需进一步检查。
- 未及时干预的风险及干预措施
GDM未干预会增加母婴风险:孕妇可能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产后2型糖尿病;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出生后6小时内血糖<2.6mmol/L)、巨大儿(出生体重≥4kg)、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及远期肥胖风险。干预措施以生活方式调整为优先:① 碳水化合物摄入控制在每日50%~60%总热量(避免精制糖);② 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③ 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仅控制血糖,不增加体重)。
- 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既往糖尿病史(如孕前糖尿病未控制)者,筛查需提前至孕早期(孕8~10周),且需结合糖化血红蛋白(HbA1c)、空腹血糖等指标综合判断。若存在
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需先纠正甲减再进行GDM筛查,因甲减会影响糖代谢。筛查期间需避免应激状态(如感染、发热),以免干扰血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