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贝赫切特综合征需多学科协作管理,关键是控制活动期症状、预防并发症,孕期需密切监测病情活动度。

- 孕前评估与准备
应在病情稳定期(至少6个月无新发症状)备孕,孕前需评估眼、血管、神经系统受累情况,必要时进行眼科、血管超声等检查,由风湿科与产科联合制定妊娠计划。
- 孕期病情监测
每4-6周复查血常规、血沉、C反应蛋白等炎症指标,监测口腔溃疡、生殖器溃疡等症状变化,定期眼科检查预防葡萄膜炎,孕中晚期需评估血管受累风险(如主动脉瓣反流、静脉血栓)。
- 孕期治疗原则
优先非药物干预(如局部激素治疗口腔溃疡、物理治疗关节痛),活动期可短期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避免使用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致畸药物,必要时由风湿科与产科共同决策用药。
- 分娩与产后管理
自然分娩或择期剖宫产需根据病情活动度决定,产后需警惕血栓复发风险,继续监测炎症指标,哺乳期女性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剂量激素或生物制剂(如英夫利昔单抗),避免母乳喂养期间药物通过乳汁影响婴儿。
-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需加强血栓预防,合并高血压或糖尿病者需严格控制基础病,既往有神经系统受累者需警惕产后头痛、意识障碍等症状,建议产后42天复查并持续随访至哺乳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