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从确认怀孕后开始,按早(12周前)、中(13-27周+6天)、晚(28周后)孕期分阶段进行,包含基础检查与针对性项目,以监测母婴健康,异常情况需提前就诊。

早孕期产检(孕6-12周):首次产检于孕6-8周进行,空腹完成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及感染指标(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孕11-13周+6天完成NT超声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有腹痛、阴道出血等症状时,需立即就医。
中孕期产检(孕13-27周+6天):孕15-20周+6天完成唐氏筛查或无创DNA产前检测,筛查21三体、18三体等染色体疾病;孕20-24周行系统超声(大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完成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每4周监测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及胎心,动态评估胎儿生长。
晚孕期产检(孕28周后):孕28-36周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项目包括胎心监护、超声检查(评估生长发育、胎位、羊水、胎盘);孕30-32周超声复查胎儿结构,孕37周后筛查B族链球菌;监测血压、血糖变化,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出现胎动异常、阴道流水或规律腹痛时,立即就医。
高危孕妇产检:高龄(≥35岁)、有高血压/糖尿病史、多胎妊娠等高危因素者,需提前1-2周开始产检,增加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监测频率;必要时行羊水穿刺或胎儿心脏超声;每2周胎心监护,32周后加强胎儿生长监测;密切关注临产征兆,提前住院待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