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管癌治疗以手术切除为核心手段,结合辅助/新辅助治疗、系统性治疗及姑息治疗,需根据肿瘤分期、患者身体状况及基因特征个体化选择。

- 手术切除:是唯一可能治愈的手段。早期胆管癌(Ⅰ-Ⅱ期)优先根治性切除,完整切除肿瘤及区域淋巴结,肝门部胆管癌常需联合肝部分切除、淋巴结清扫;无法手术切除者可考虑肝移植(适用于肿瘤局限、无远处转移且符合米兰标准者);姑息手术(如胆道旁路术、胆管支架置入)用于缓解梗阻性黄疸、疼痛等症状。
- 辅助与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针对术后高复发风险患者(如淋巴结转移、切缘阳性),推荐吉西他滨联合顺铂方案;新辅助治疗用于局部晚期(Ⅲ期),通过放化疗同步缩小肿瘤体积,提高手术切除率,常用放疗剂量需控制在肝脏耐受范围内(如总剂量45-50Gy)。
- 系统性治疗:晚期/转移性患者以药物治疗为主。存在FGFR2融合/重排者使用对应抑制剂(如培米替尼),IDH1突变者选用IDH1抑制剂(如艾伏尼布);无驱动基因突变者,免疫单药(PD-1/PD-L1抑制剂)或联合化疗(如吉西他滨+奥沙利铂)可延长生存期,MSI-H/dMMR患者免疫应答更佳。
- 特殊人群调整:老年患者(≥70岁)需综合评估心肺肝肾功能,优先选择低毒性方案;肝功能Child-Pugh C级者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可采用靶向+支持治疗;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禁用化疗,终止妊娠或暂停哺乳;合并心脏病、糖尿病者需动态监测电解质、血糖,调整化疗周期。
- 姑息支持:无法治愈者以改善生活质量为目标,包括胆道支架置入、射频消融止痛、营养支持(高蛋白饮食+肠内营养制剂);疼痛管理优先非甾体抗炎药,必要时弱效阿片类药物需短期小剂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