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放疗主要分为外照射和内照射,根据宫颈癌分期、是否手术及身体状况,选择根治性或辅助性放疗方案,通过精准射线破坏癌细胞DNA,抑制增殖。治疗周期通常数周,期间需评估耐受性,调整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根治或控制病情目的。

一、外照射放疗
外照射是从体外不同角度对盆腔肿瘤区域进行照射,常用三维适形放疗(3D-CRT)和调强放疗(IMRT)技术,可精准聚焦肿瘤,减少对膀胱、直肠等正常组织损伤。治疗前需通过CT/MRI定位固定体位,配合影像引导确保射线精准,每周5次,总剂量45~50Gy(根据分期调整),疗程约5~7周。
二、内照射放疗(近距离放疗)
内照射通过将放射源(如铱-192)直接放入阴道或子宫腔内,对肿瘤局部进行高剂量照射,适用于中晚期宫颈癌。治疗前清洁消毒,放置源后患者可在病房休息,每次照射1~5分钟,单次剂量5~10Gy,结合外照射完成总剂量80~85Gy,具体方案由医生根据肿瘤侵犯范围制定。
三、术前放疗
早期宫颈癌(肿瘤体积大、宫旁浸润风险高)术前放疗可缩小肿瘤,使手术更安全,降低术后复发率。放疗剂量20~40Gy,分3~4周完成,放疗结束后4~6周再行手术,老年患者需评估心肺功能,调整放疗总剂量。
四、术后辅助放疗
术后病理提示高危因素(淋巴结转移、切缘阳性、宫旁浸润)时需辅助放疗,外照射剂量45~50Gy,内照射可补充,疗程4~6周。妊娠期宫颈癌患者优先手术,终止妊娠后进行放疗;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至空腹<7.0mmol/L,减少放疗对血管神经损伤。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65岁)需监测肾功能,增加水分摄入避免脱水;合并慢性盆腔炎症史者,放疗前需先抗炎治疗,降低肠道、膀胱炎症加重风险;有既往放疗史者,需评估正常组织耐受度,避免重复放疗导致损伤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