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终止妊娠需综合评估病情、孕周及母婴安全,当存在重度高血压、器官功能损害、胎儿窘迫或生长受限等情况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1.重度高血压
收缩压持续≥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且药物治疗无效,可能引发胎盘早剥、子痫等严重并发症,危及母婴生命。
2.器官功能损害
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血小板显著减少或肺水肿等,表明病情危重,继续妊娠可能加重器官损伤。
3.胎儿窘迫或生长受限
胎儿出现宫内窘迫、生长受限伴羊水过少或脐血流异常,需立即终止妊娠以保障胎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