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药水未开封时保质期通常为1至3年,开封后多在4周内用完;眼药膏未开封保质期约2至3年,开封后一般1至4周内使用完毕。
眼药水保质期受成分与包装影响显著,含生物制剂或特殊成分的眼药水未开封时可能仅1年,开封后因易受微生物污染,即使含防腐剂也建议4周内用完,不含防腐剂的单支装需24小时内用完。眼药膏因对无菌要求更高,开封后保质期更短,如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等明确标注开封后最多使用4周。储存条件直接影响有效期,眼药水需避光存放于25℃以下环境,部分需冷藏的眼药水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须严格遵循2至8℃保存。
使用眼药水或眼药膏前应检查液体状态,若出现浑浊、变色、沉淀或异味等异常需立即停用。若使用后眼部出现红肿、刺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眼科就诊。
阅读全文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