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移植的禁忌证是活动性感染、严重多器官功能障碍、肺动脉高压等。

1、活动性感染
存在无法控制的全身性感染,如活动性结核、败血症、严重真菌感染或未控制的HIV感染,是心脏移植的绝对禁忌。免疫抑制剂会削弱免疫系统功能,导致感染扩散或难以控制,增加术后感染性休克和死亡风险。需先通过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彻底清除感染源,待感染指标稳定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2、严重多器官功能障碍
终末期肝病(如肝硬化失代偿)、肾功能衰竭(需依赖透析)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FEV1%<30%)等,会显著增加手术风险。心脏移植需患者具备承受手术创伤及术后免疫抑制治疗的能力,若合并其他器官不可逆损伤,术后生存率显著降低,通常需考虑心肺联合移植或放弃手术。
3、肺动脉高压
肺动脉收缩压持续>50mmHg或肺血管阻力>4Wood单位时,供体心脏右心室难以承受术后肺循环负荷,易导致右心衰竭。此类患者需通过肺血管扩张剂治疗降低肺动脉压力,若效果不佳则列为禁忌,部分中心可能尝试心肺联合移植以改善预后。
术后需严格遵循医嘱服药,定期复查免疫指标和器官功能,避免感染和排斥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