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项目包括早期(孕6~13+6周)、中期(孕14~27+6周)、晚期(孕28~41+6周)的基础检查、唐氏筛查、超声检查等。

一、早期检查(孕6~13+6周)
首次产检(孕6~8周):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传染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心电图、早孕期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
二、中期检查(孕14~27+6周)
1.孕15~20+6周:唐氏筛查(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2.孕20~24周:系统超声筛查(大排畸),检查胎儿结构发育是否异常;
3.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4.常规产检:每4周一次,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等。
三、晚期检查(孕28~41+6周)
1.孕28~36周:每2周一次产检,孕37周后每周一次;
2.孕32~34周: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胎盘情况;
3.孕36周:胎心监护首次应用,后续每周进行胎心监护,监测胎儿宫内储备能力;
4.必要时复查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根据孕妇健康状况调整检查项目。
四、特殊人群提示
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无创DNA检测、羊水穿刺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或不良孕产史者,应遵医嘱增加检查频率和项目,密切监测母婴健康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