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近视度数≥600度)检查需定期进行,首次检查建议在确诊后立即开展,后续每6~12个月复查一次,重点评估眼轴长度、眼底状态及屈光变化,以早期发现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等并发症,降低视力丧失风险。

一、基础视力与屈光状态检查
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检查可评估近视矫正效果;电脑验光或综合验光仪检测当前屈光度数,每6个月复查一次,动态掌握近视进展;眼压测量筛查青光眼风险,尤其40岁以上者因角膜厚度变薄或晶状体混浊,需增加检查频次。
二、眼轴动态监测
眼轴长度监测需重视。眼轴每半年测量一次(如使用IOL Master设备),数据可反映近视进展趋势,儿童青少年若眼轴增长速度>0.3mm/年,提示病理性近视风险,应及时转诊。老年高度近视者,眼轴增长停滞后仍需每年检查,排查玻璃体液化、黄斑变性等问题。
三、眼底病变筛查
眼底病变筛查必不可少。通过直接/间接检眼镜或超广角眼底照相检查,重点观察视网膜是否存在豹纹状眼底、变性区、裂孔或脱离,高度近视者每6个月一次,合并糖尿病、高血压者需缩短至3个月,防止眼底病变叠加其他全身疾病风险。
四、特殊并发症及辅助检查
特殊并发症需专项检查。前房深度、角膜厚度测量可排查闭角型青光眼、角膜扩张风险;24小时眼压监测评估眼压波动。妊娠期女性因激素变化,眼压可能升高,需增加眼压检查;有家族性高度近视史者,建议10岁前首次检查,筛查遗传因素相关眼底病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