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检查项目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屈光度数,具体分析如下:

1.裸眼视力
未佩戴眼镜时的视力,正常值为5.0(对数视力表)或1.0(小数视力表)。若低于此值,可能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
2.矫正视力
佩戴眼镜后的视力,反映眼睛经光学矫正后的最佳状态。若矫正视力仍低于正常,需排查弱视、眼底病变等问题。
3.屈光度数
包括球镜(近视/远视度数)、柱镜(散光度数)及轴位(散光方向)。例如“-3.50DS/-1.00DC×180”表示近视350度、散光100度且轴位在180度方向。
视力检查项目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屈光度数,具体分析如下:

1.裸眼视力
未佩戴眼镜时的视力,正常值为5.0(对数视力表)或1.0(小数视力表)。若低于此值,可能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
2.矫正视力
佩戴眼镜后的视力,反映眼睛经光学矫正后的最佳状态。若矫正视力仍低于正常,需排查弱视、眼底病变等问题。
3.屈光度数
包括球镜(近视/远视度数)、柱镜(散光度数)及轴位(散光方向)。例如“-3.50DS/-1.00DC×180”表示近视350度、散光100度且轴位在180度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