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会显著增加母婴风险,尤其在妊娠晚期至产后早期,可能导致心力衰竭、早产、胎儿宫内窘迫等严重并发症,需重视孕期心脏功能监测与管理。
按心脏病类型分类的危害特点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妊娠后,心脏负荷加重易诱发心律失常,增加心内膜炎风险,可能影响胎儿发育。
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因瓣膜病变,孕期血流动力学改变可能加重心功能不全,引发急性肺水肿。
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多在妊娠20周后发病,与血压骤升相关,可致心肌缺血、心功能衰竭。
围产期心肌病患者产后心脏扩大,可能遗留慢性心衰,影响长期健康。
特殊人群风险提示
高龄孕妇(≥35岁)合并心脏病时,心血管疾病风险叠加,需加强孕期心脏功能评估。
有心脏病史且心功能Ⅱ级~Ⅲ级者,妊娠后需提前规划终止妊娠时机,避免严重并发症。
肥胖或糖尿病合并心脏病孕妇,需严格控制体重与血糖,降低心脏负荷。
预防与管理建议
孕前应进行详细心脏评估,心功能异常者需在医生指导下决定妊娠可行性。
孕期定期监测心电图、心脏超声,及时发现心功能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产后需继续心脏功能监测,预防感染与血栓风险,必要时延长随访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