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久可以做B超吗。首次B超检查建议在孕6-8周进行,目的是确认宫内妊娠及胎芽胎心;后续根据孕期阶段和特殊情况安排常规或额外检查。
一、首次B超检查。孕6-8周(以末次月经第1天起算),此时多数孕妇可观察到胎芽和原始心管搏动,可排除宫外孕风险,确认孕囊着床位置及发育情况。月经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和B超结果调整检查时间,避免过早检查因孕囊未形成导致误判。
二、常规孕期B超检查。孕11-13+6周(NT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早期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孕20-24周(大排畸),系统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神经管等;孕28-32周(小排畸),重点观察胎儿生长发育、胎位及羊水情况;孕37-40周(评估检查),监测胎盘成熟度、胎位、羊水及胎儿体重,为分娩做准备。
三、特殊情况B超检查。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时,需紧急检查以排除流产或宫外孕;胎动异常(如突然减少或频繁)、胎动消失时,应及时通过B超评估胎儿安危;既往有流产史、宫外孕史或多胎妊娠的孕妇,需增加检查次数,密切监测胎儿发育及妊娠并发症风险。
四、特殊人群的B超检查。高龄孕妇(≥35岁)需在医生建议下增加B超检查频率,重点监测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孕妇,需通过B超评估胎儿生长指标及胎盘功能,排查胎儿发育受限或羊水异常;有子宫畸形(如子宫肌瘤剔除史、瘢痕子宫)的孕妇,需在孕期动态监测子宫壁厚度及胎儿位置,预防妊娠晚期子宫破裂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