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甲状腺功能筛查中,放射性核素类检查(如放射性碘摄取试验、甲状腺核素扫描)、非必要的颈部CT检查、侵入性检查(如甲状腺细针穿刺活检)及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发试验等存在胎儿辐射暴露或潜在风险,不建议进行;而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等血清学检查及甲状腺超声是安全且推荐的筛查手段。
放射性核素类检查:孕期甲状腺功能筛查中,放射性碘(131I)甲状腺扫描或摄取试验通过注射放射性物质评估甲状腺功能,辐射可能影响胎儿细胞分裂与器官发育,尤其孕早期(1-12周)为风险高峰期,因此孕期应避免放射性核素类检查,以血清学指标和超声替代评估甲状腺功能。
非必要颈部CT检查:颈部CT(含增强或平扫)通过X射线成像,虽单次辐射剂量较低,但仍可能增加胎儿致畸或致癌风险,仅在怀疑甲状腺急性出血、气道梗阻等危及孕妇生命的紧急情况下,经多学科评估后可考虑,非紧急情况下孕期应避免颈部CT检查。
侵入性检查:甲状腺细针穿刺活检用于诊断甲状腺结节性质(良恶性),虽为有创检查但风险较低,孕期除非明确怀疑甲状腺恶性肿瘤且无法通过无创检查排除,否则不建议采用;多数良性结节可通过血清学指标和超声随访评估,无需有创检查。
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发试验:通过注射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评估甲状腺功能,TRH可能刺激垂体分泌促甲状腺激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缺乏明确安全数据,孕期甲状腺功能评估以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为主,TRH激发试验非必要,因此不建议孕期采用。
对于有甲状腺疾病病史(如甲亢、甲减)的孕妇,若需进一步评估甲状腺功能,应优先选择血清学检查与超声,避免因辐射或有创操作增加风险,同时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检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