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牙髓炎需尽快就医,根据病情在安全前提下选择治疗方案,避免因疼痛或感染影响母婴健康。孕早期需优先控制疼痛而非立即治疗,孕中期可安全开展根管治疗等必要操作,孕晚期建议分次完成治疗以降低风险。
一、可复性牙髓炎的处理
以保存牙髓活力为目标,优先通过局部冲洗(如生理盐水)清除龋洞内细菌及食物残渣,必要时短期使用温和止痛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缓解疼痛。2. 治疗期间避免冷热刺激,日常以软毛牙刷配合含氟牙膏清洁牙齿,饭后用温水漱口,减少细菌滋生。3. 需在1-2周内复诊评估,若症状反复或加重,需进一步检查是否进展为不可复性牙髓炎。
二、不可复性牙髓炎的处理
需及时实施根管治疗,孕中期(13-27周)为相对安全的治疗窗口,此阶段子宫稳定性较好,操作风险较低。2. 治疗前需告知牙医妊娠情况,必要时联合产科医生评估,术后观察24小时内疼痛是否控制,避免感染扩散至牙周组织。3. 若孕早期疼痛剧烈无法忍受,可在严格控制风险后进行短暂封药,待孕中期再完成根管治疗。
三、特殊孕周的治疗调整
孕早期(1-12周)尽量减少口腔操作,疼痛时可通过冷敷(每次15分钟)或温和按摩牙龈缓解不适,避免刺激牙齿;2. 孕晚期(28周及以后)单次治疗不超过30分钟,采用半卧位减少压迫感,治疗后观察胎动1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3. 整个孕期治疗均需避开空腹或疲劳状态,治疗前适当进食以维持血糖稳定。
四、合并基础疾病的处理
合并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需在血糖稳定(空腹<5.1mmol/L)期间治疗,治疗后加强口腔清洁频率(每日3次),避免食物残渣滞留加重感染;2. 有牙周炎病史者,需提前告知牙医,治疗时同步检查牙周袋深度,必要时局部使用温和抗菌药物(如氯己定溶液);3. 治疗前需完成血常规及凝血功能检查,排除感染性贫血或凝血异常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