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牙龈肿痛需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缓解症状,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局部含漱类药物或对乙酰氨基酚缓解症状,需避免使用甲硝唑、布洛芬等药物。
一、非药物干预措施
正确口腔清洁是基础,建议使用软毛牙刷(刷毛顶端修剪光滑)每日早晚刷牙,配合含氟牙膏(氟化物浓度0.05%~0.1%),每次刷牙2分钟;每日使用牙线清洁牙间隙,避免食物残渣滞留;采用温盐水(0.9%氯化钠溶液)含漱,每次30秒,每日2~3次,可减轻牙龈红肿及出血。
二、局部用药选择
- 氯己定含漱液:0.12%浓度的氯己定溶液短期使用(连续使用不超过1周)对妊娠各阶段无明显致畸风险,可抑制牙龈致病菌繁殖,缓解炎症反应,研究显示其与胎儿不良结局无直接关联。
- 过氧化氢溶液:1.5%~3%浓度的过氧化氢溶液含漱,可释放氧气减少局部厌氧菌感染,但需避免吞咽,每日使用不超过2次,每次10~15秒,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口腔黏膜干燥。
三、全身用药选择
- 对乙酰氨基酚:妊娠各阶段可短期使用,FDA分类B类,能有效缓解轻中度疼痛及炎症,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g,需避免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重复用药。
- 布洛芬:妊娠早期(前12周)可短期使用,妊娠中晚期(13周后)需避免使用,因可能影响胎儿心血管发育及肾功能,需严格遵医嘱用药。
四、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 妊娠早期(前12周):胚胎器官形成期,需咨询产科及口腔科医生,避免使用甲硝唑、四环素类药物,局部用药需控制剂量及频率。
- 妊娠中晚期(13~40周):优先选择对乙酰氨基酚,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用药后若出现牙龈出血加重、腹痛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 既往牙周病史者:建议孕前3个月完成口腔检查,控制牙周炎后再妊娠,降低孕期牙龈肿痛风险。
孕期牙龈肿痛以预防为主,日常需保持口腔卫生,减少刺激性食物摄入,出现症状时优先咨询专业医生,避免自行用药影响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