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感染梅毒对胎儿危害极大,未经规范治疗时,先天梅毒发生率可达70%以上,可导致流产、死胎、早产,新生儿先天梅毒若未干预,死亡率约10%,存活者常遗留骨骼、神经、牙齿等永久性损害。

一、早期梅毒感染(孕期2年内)对胎儿的危害:梅毒螺旋体在孕早期通过胎盘直接感染胎儿,可引发胚胎发育停滞,导致流产或死胎风险显著升高(早期妊娠感染死胎率约30%);孕中期感染可致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孕周<32周),新生儿先天梅毒发生率超50%,且症状更重,如皮肤黏膜损害、肝脾肿大、贫血等。
二、晚期梅毒感染(孕期超过2年)对胎儿的危害:三期梅毒孕妇虽传染性降低,但病原体仍可经胎盘传播,胎儿先天梅毒以慢性损害为主,骨骼发育异常(如长骨骨骺炎、关节畸形)、牙齿发育障碍(如桑椹齿)、神经系统损害(如脑膜炎、脑发育迟缓)等不可逆后遗症风险增加,且症状出现较晚,易被忽视。
三、早期先天梅毒(出生后2年内)的典型表现:出生后数周内出现皮肤黏膜损害,如水疱、大疱、梅毒疹(手掌足底为主),伴鼻塞、流涕(“鼻塞流涕”征);全身症状包括肝脾肿大、贫血、黄疸、血小板减少,严重者累及中枢神经系统(如脑膜炎、脑脓肿),表现为抽搐、意识障碍,部分患儿因呼吸衰竭死亡。
四、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后)的不可逆损害:典型哈钦森三联征(间质性角膜炎致视力下降、哈钦森齿致牙釉质发育不全、神经性耳聋致听力丧失)是标志性表现;骨骼系统出现马鞍鼻(鼻梁塌陷)、胸锁关节增厚、胫骨骨膜炎(“佩刀胫”);心血管梅毒罕见但可致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神经系统损害可表现为脊髓痨、脑膜炎后遗症,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五、治疗与特殊人群提示:孕期一旦确诊梅毒,应尽早规范使用青霉素治疗(首选方案),可使先天梅毒风险降至1%以下,显著改善胎儿预后。对孕妇提示:性伴侣需同步筛查治疗,避免多性伴行为;治疗期间每3个月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监测病原体清除情况。对新生儿提示:母亲未规范治疗者,出生后需立即进行脑脊液检查、青霉素预防性治疗,密切观察皮肤、听力、智力发育,早期干预可降低后遗症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