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高症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多种类型发病因素有孕妇自身因素如年龄、肥胖、既往病史等和妊娠相关因素如双胎等临床表现有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分轻重度)、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等对母婴有不良影响诊断靠综合依据监测包括孕妇和胎儿监测预防需孕期保健和高危人群管理处理因不同类型而异如妊娠期高血压用休息等方式子痫前期依程度治疗子痫需控制抽搐等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按相应原则处理。

发病因素
孕妇自身因素
年龄:孕妇年龄过小(如<18岁)或过大(如≥35岁),发生妊高症的风险可能增加。年轻孕妇身体各系统适应妊娠的能力相对较弱,而高龄孕妇自身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如血管弹性下降等,使得在妊娠期间更易出现血压异常。
肥胖:孕前体重指数(BMI)≥28的孕妇,体内脂肪堆积较多,会影响血管内皮功能,导致血管收缩异常,进而增加妊高症的发生几率。
既往病史: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妊娠期间发生妊高症的可能性高于无此类病史的孕妇。例如,患有慢性高血压的孕妇,本身血管已经存在一定程度的病变,妊娠后身体的生理变化会进一步加重血管的负担,引发血压升高。
妊娠相关因素
双胎妊娠、多胎妊娠:此类孕妇子宫张力较高,胎盘供血相对不足,会刺激机体分泌更多的血管活性物质,从而容易导致血压升高,发生妊高症的风险比单胎妊娠高。
初次妊娠:初次妊娠的孕妇对妊娠生理变化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差,身体各系统需要重新调整以适应妊娠状态,这可能导致血压调节失衡,增加妊高症的发病风险。
滋养细胞侵袭异常:正常妊娠时,滋养细胞侵入子宫螺旋动脉,使其重铸为高顺应性的血管,以保障胎盘的血液供应。如果滋养细胞侵袭异常,螺旋动脉重铸不足,子宫胎盘灌注减少,会触发母体的炎症免疫反应,进而引起血管内皮损伤,导致血压升高,引发妊高症。
临床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妊娠期首次出现,并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140/90mmHg,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重度: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5.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L;血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L。
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已确诊为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但持续到产后12周后。
对母婴的影响
对孕妇的影响
严重并发症:可能出现脑出血、肾衰竭、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等严重并发症,危及孕妇生命。例如,脑出血会导致孕妇出现头痛、呕吐、意识障碍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产后血压恢复困难:部分妊高症孕妇产后血压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发展为慢性高血压,增加了未来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对胎儿的影响
生长受限:由于胎盘血流灌注不足,胎儿得不到充足的营养和氧气供应,会出现生长受限,表现为胎儿体重低于同孕周正常胎儿。
胎儿窘迫:严重时可导致胎儿窘迫,出现胎心率异常等情况,甚至可能引发早产、死胎等不良妊娠结局。例如,胎儿窘迫时胎心率可能会低于110次/分或高于160次/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如终止妊娠等。
诊断与监测
诊断:主要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及辅助检查进行综合诊断。医生会详细询问孕妇的病史,包括既往血压情况、有无相关疾病等,同时密切监测血压变化,进行尿液检查以检测尿蛋白情况,必要时还会进行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检查、超声检查等,以全面评估孕妇和胎儿的状况。
监测
孕妇监测:定期监测血压,一般每周至少测量2次;密切观察孕妇有无头痛、头晕、眼花、上腹部不适等症状;定期进行尿蛋白检测、肝肾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等,了解病情变化。
胎儿监测:通过超声检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如胎儿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进行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安危情况,一般从妊娠晚期开始,每周至少进行1-2次胎心监护。
预防与处理
预防
孕期保健: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血压异常等情况。孕妇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饮食,保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但要控制盐的摄入量,每天盐的摄入量不宜超过6g;适量运动,如散步等,但要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心情舒畅,避免精神过度紧张。
高危人群管理: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如年龄过大或过小、肥胖、有既往病史等,要加强产前检查的频率,密切监测血压和身体状况,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治疗。
处理
妊娠期高血压:一般采用休息、左侧卧位、密切监测母胎情况等处理方式。如果病情稳定,可继续妊娠,但要加强监护;如果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其他不适症状,可能需要住院治疗。
子痫前期: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轻度子痫前期可在门诊治疗,注意休息、密切监测,必要时给予降压等治疗;重度子痫前期需要住院治疗,治疗原则包括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态、适时终止妊娠等。常用的解痉药物有硫酸镁等。
子痫:一旦发生子痫,应立即控制抽搐,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监测生命体征,防止受伤等。同时积极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治疗原则与子痫前期相似,同时要关注慢性高血压本身的病情控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已患有慢性高血压的孕妇,要在孕前将血压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妊娠期间要密切监测血压,根据血压情况调整降压药物的使用,但要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同时要加强对胎儿的监测,确保胎儿的正常发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