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需根据具体类型(短效、长效、紧急)和使用目的(避孕、调节月经等)服用,短效避孕药通常从月经第1-5天开始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后续服;长效避孕药需按说明书周期服用;紧急避孕药仅用于意外情况,120小时内服用有效。
短效口服避孕药:需在月经周期第1-5天开始服用,每日固定时间服药,连续21天,停药7天(期间会出现撤退性出血)后开始下一周期。漏服需按说明书补服,避免漏服导致避孕失败。
长效口服避孕药:多为每月服用1次,首次服药在月经来潮第5天服用第1片,间隔20天服第2片,之后每月固定日期服用1片。需注意其激素含量较高,可能引起月经周期紊乱,不建议频繁使用。
紧急避孕药:含高剂量孕激素,仅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越早越好),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手段,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异常、内分泌紊乱,建议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
特殊人群注意:哺乳期女性禁用,40岁以上、高血压、血栓病史者慎用;服药期间出现严重头痛、胸痛、异常出血等需立即就医。优先选择短效避孕药,其副作用相对可控,具体用药方案需经专业医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