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核心为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伴或不伴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受累证据(如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若血压≥160/110mmHg且/或尿蛋白/肌酐≥30mg/mmol,或24小时尿蛋白≥0.3g,可明确诊断;无蛋白尿但合并器官受累时也可诊断。

- 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确诊慢性高血压,妊娠后血压进一步升高至≥140/90mmHg,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L)、肝酶升高(ALT/AST≥2×正常上限)等子痫前期表现,需排除其他疾病。
-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受累证据,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需随访监测排除慢性高血压。
- 子痫前期伴严重表现:血压≥160/110mmHg,血小板<100×10/L,肝酶≥2×正常上限,血肌酐≥97μmol/L(或较基线升高),肺水肿,新发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提示病情严重,需紧急评估。
- 慢性高血压急性发作: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血压突然升至≥160/110mmHg,或出现上述严重表现,需立即就医,排除胎盘早剥等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