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发热判定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发热定义为腋下体温≥37.3℃,但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及症状综合判断。
- 普通人群发热标准
腋下体温≥37.3℃即视为发热。若出现持续发热超过3天、伴随呼吸困难或胸闷等症状,需及时就医。
- 特殊人群发热注意事项
老年人(≥65岁)及有基础疾病者,即使体温<38.5℃,若出现精神萎靡、食欲减退等表现,应警惕病情进展。儿童发热需密切观察精神状态,若伴随抽搐、持续哭闹等异常,应立即就诊。
- 无症状感染者发热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通常无发热表现,但需通过核酸检测确诊。若出现发热症状,即使体温<37.3℃,也需结合流行病学史排查感染风险。
- 药物干预原则
发热以缓解不适为目的,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多饮水、休息等非药物措施。体温≥38.5℃或症状明显时,可遵医嘱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等药物退热,避免自行用药。
- 低龄儿童安全护理
2月龄以下婴儿禁用退热药物,建议采用减少衣物、降低室温等物理方式降温。3月龄以上儿童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需严格按年龄调整剂量,避免空腹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