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产检通常在孕16~18周进行,需完成基础检查、唐氏筛查、产科超声及常规化验,以评估胎儿发育及孕妇健康状况。
基础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尿常规,可筛查贫血、蛋白尿等异常,监测孕妇基础健康状态。
唐氏筛查:通过血清学指标或无创DNA检测,评估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风险,高龄或高危孕妇建议优先选择无创DNA。
产科超声检查:观察胎儿发育情况,测量头臀长、双顶径等指标,排查明显结构畸形,此时胎儿较大,部分畸形可更清晰显示。
其他项目:如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等,可评估孕妇代谢状况及肝肾功能,有糖尿病史或高危因素者需加强监测。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检查;有流产史、慢性疾病者应提前告知医生,调整产检项目及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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