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28~32周开始胎心监护。
高危孕妇(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胎盘功能不全等)建议从孕24~28周开始,每周1次胎心监护,以早期发现胎儿宫内窘迫风险。
正常孕妇无并发症病例,孕34~36周后开始,每周1次胎心监护,明确胎儿宫内储备能力。
胎心监护需持续20~40分钟,监测胎心率基线、变异、加速及减速情况,结合胎动、宫缩判断胎儿状态。
特殊人群(如多胎妊娠、既往不良产史)应提前至孕24周前开始,必要时延长监护频率,以保障胎儿安全。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