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自测血糖指数的核心是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空腹应≤5.1mmol/L,餐后1小时≤10.0mmol/L,餐后2小时≤8.5mmol/L,超过则需警惕。
空腹血糖监测:
早晨起床后、进食前测量,反映基础胰岛素水平,正常范围为3.9~5.1mmol/L,孕期建议控制在4.4mmol/L以下,避免低血糖影响胎儿发育。
餐后1小时血糖:
进食第一口饭开始计时,1小时后测量,反映进食后胰岛素分泌反应,正常应≤10.0mmol/L,超过提示胰岛素储备不足。
餐后2小时血糖:
进食第一口饭开始计时,2小时后测量,是诊断关键指标,正常应≤8.5mmol/L,若≥11.1mmol/L可能提示糖耐量异常。
特殊人群提示:
高龄孕妇(≥35岁)、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需提前3个月开始监测,每次产检时主动告知医生血糖情况,必要时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