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自测血糖需在孕期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即诊断,后续需定期监测。
孕期血糖监测方法:
- 空腹血糖:每日早晨空腹测量,反映基础血糖水平,正常范围3.1~5.1mmol/L。
- 餐后血糖:餐后1小时、2小时各测1次,餐后2小时血糖应控制在≤6.7mmol/L,避免高血糖对胎儿发育的影响。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高龄孕妇(≥35岁):因妊娠糖尿病风险较高,建议提前12周开始筛查,监测频率增加至每周1次。
- 肥胖孕妇(BMI≥28):需加强血糖管理,结合饮食控制和适度运动,如每天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
- 既往妊娠糖尿病史者:产后6~12周需复查,未来妊娠前应咨询医生,孕期严格遵循血糖监测计划。
监测频率与记录:
- 初次确诊后:每周至少监测2~3天,每天空腹及餐后血糖,直至血糖稳定。
- 血糖波动大时:增加监测次数,如餐前、睡前及夜间,及时记录数据供医生调整方案。
非药物干预优先:
- 饮食控制:少量多餐,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比40%~50%,增加膳食纤维摄入,避免精制糖。
- 运动建议:餐后30分钟进行低强度运动,如散步,每次20~30分钟,避免剧烈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