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眼手术适用于18周岁以上、近2年近视度数稳定(每年增长≤50度)、度数在1200度以下(近视)或600度以下(散光)、无眼部活动性病变及全身性结缔组织病的患者。
适合人群:年龄≥18岁,近视度数稳定,无眼部炎症、青光眼、糖尿病等病史,无严重干眼症、瘢痕体质等。
不适合人群:未满18岁,度数不稳定,角膜过薄(低于480μm),有圆锥角膜、重度干眼症等,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术前检查:需进行角膜地形图、眼压、眼底等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评估手术方式(如全飞秒、半飞秒、ICL晶体植入)。
术后注意:术后1-2周避免揉眼、游泳,遵医嘱滴眼药水,定期复查,保持良好用眼习惯,避免熬夜及长时间电子屏使用。
特殊提示:高度近视(≥1200度)或角膜条件差者可考虑ICL晶体植入术;有干眼症者术前需评估,术后可能需长期人工泪液辅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