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激光手术适用于年龄18~50岁、近视度数稳定2年以上、无严重眼部疾病及全身性疾病者。
年龄与稳定性:18岁以下眼球发育未完全,术后近视可能回退;度数每年增长超50度或近两年波动大时,术后易复发。
眼部条件:角膜厚度需≥480μm(近视度数越高,对角膜厚度要求越严格),散光≤600度,无圆锥角膜、重度干眼症等。
全身健康:高血压、糖尿病未控制或结缔组织病患者,术后易感染或愈合不良;孕妇、哺乳期女性激素波动可能影响视力稳定。
特殊职业:军人、运动员等需高强度运动者,术后避免剧烈撞击;潜水员等高压环境从业者需评估角膜抗压力。
术后护理:严格遵医嘱滴眼药水,避免揉眼、游泳;初期避免熬夜或长时间用眼,定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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