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尼帕病毒感染后的饮食注意事项包括绝对禁酒、禁止生食与未熟食品、急性期营养支持原则等。
1.绝对禁酒
确诊后及康复期内任何阶段均不得摄入任何含酒精饮品。酒精经肝脏代谢,可加重病毒性肝损伤,干扰利巴韦林等尝试性用药的体内代谢过程。同时酒精降低癫痫阈值,与中枢神经系统潜伏病毒产生协同毒性,显著增加迟发型脑炎再激活风险。
2.禁止生食与未熟食品
病毒对热敏感,核心温度达70摄氏度以上维持3分钟方可完全灭活。不得食用溏心蛋、带血禽肉、生腌水产品及未经巴氏消毒的乳制品。蔬菜水果须流水充分清洗并去皮,不食用落地水果或来源不明的鲜榨果汁。
3.急性期营养支持原则
意识障碍及吞咽困难者严禁经口进食,须放置鼻胃管进行肠内营养,防止误吸引发吸入性肺炎。营养制剂以短肽类或整蛋白配方为主,初始采用低流速持续滴注,根据肠道耐受性逐步增量。可自主进食者采用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软食,分次少量进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