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尼帕病毒感染后饮食注意事项

来源:民福康

尼帕病毒感染后饮食注意事项包括绝对禁酒、严格食物加热、吞咽困难者管饲、清淡易消化原则、餐具消毒与分餐等。

1.绝对禁酒

确诊后及康复期内任何阶段不得摄入任何含酒精饮品。酒精经肝脏代谢,可加重病毒性肝损伤,与抗惊厥药物发生相互作用,降低癫痫阈值,增加迟发型脑炎再激活风险。

2.严格食物加热

所有动物源性食品必须彻底煮熟,核心温度达70摄氏度以上维持3分钟。不得食用溏心蛋、带血禽肉、生腌水产品及未经巴氏消毒的乳制品。蔬菜水果流水清洗并去皮。

3.吞咽困难者管饲

意识障碍及吞咽困难者严禁经口进食,须放置鼻胃管进行肠内营养,防止误吸引发吸入性肺炎。营养制剂采用低流速持续滴注,逐步增量。

4.清淡易消化原则

脑炎期常合并颅内压增高,避免辛辣调味品、过烫食物及油腻饮食。以蒸、煮、炖等烹饪方式为主,每日食盐摄入量控制在5克以内。采用高蛋白、高维生素软食,分次少量进餐。

5.餐具消毒与分餐

患者餐具专用,剩余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餐具煮沸消毒30分钟或使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家属处理餐具前须佩戴手套并严格执行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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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帕病毒
尼帕病毒属于副黏病毒科亨尼帕病毒属的单链RNA病毒,具有高致病性,可以在人和动物之间传播。其天然宿主是果蝠,主要通过接触受染动物体液、食用被污染的食物以及与感染者密切接触等方式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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