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耐量测试标准为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3项血糖值,标准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项超标即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1. 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任意一项超标即可确诊。
2. 高危人群筛查
年龄≥35岁、肥胖(BMI≥24)、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建议提前至孕20周前筛查。
3. 非药物干预
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每日主食量约200~300g,增加膳食纤维(蔬菜、低糖水果),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散步),餐后30分钟运动更佳。
4. 血糖监测
空腹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需控制在<5.3mmol/L、<6.7mmol/L,定期复查糖化血红蛋白(HbA1c),孕期建议每2~4周监测一次。
5. 特殊情况处理
经饮食运动干预后血糖仍超标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口服降糖药。产后6~12周需复查糖耐量,高危人群建议长期监测血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