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6个月~1岁后可在成人监护下进行游泳池游泳活动。
6个月~1岁婴儿:应在水温28~30℃的恒温泳池内,每次游泳10~15分钟,由成人托抱保持头部稳定,避免呛水。
1~3岁幼儿:可参与亲子游泳课程,学习基础水感,每次不超过30分钟,需使用防滑浮具辅助,游泳后及时擦干身体保暖。
特殊健康状况儿童:早产儿、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或皮肤过敏者,需经儿科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游泳,避免因水温不适引发不适。
注意事项:游泳前检查水质是否达标,避免宝宝接触公共泳池的消毒剂残留;游泳后立即补充水分,更换干爽衣物,防止受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