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超过72小时失败率显著升高。
普通短效避孕药:需连续服用21天,通常从月经第1天或第5天开始,漏服可能影响避孕效果,需按说明书补服。
长效避孕药:首次服用需在月经来潮第5天,间隔10天服第二次,之后每月固定时间服用,服药初期可能有头晕、恶心等不适。
特殊人群注意:哺乳期女性应咨询医生选择合适剂型,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评估用药风险,年龄<18岁者建议优先使用避孕套等非药物方式。
补救措施与风险:服药后可能出现月经紊乱,若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持续月经异常或腹痛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