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是指通过口服药物终止早期妊娠的方法,适用于妊娠49天内、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证的女性。
一、适用人群
- 年龄18~40岁,无药物过敏史,对药物流产知情同意。
- 确诊宫内妊娠,停经≤49天,B超提示孕囊平均直径≤25mm。
- 无严重内外科疾病、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哮喘等禁忌证。
二、禁忌情况
-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宫外孕(异位妊娠)。
- 过敏体质,对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过敏。
- 有多次流产史、子宫畸形(如双子宫)或瘢痕子宫。
三、注意事项
- 必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可自行购买药物。
- 用药后观察6小时内孕囊排出情况,若出血量大或腹痛剧烈需立即就医。
- 流产后2周复查B超,确认是否完全流产,注意休息与个人卫生,避免感染。
四、特殊人群提示
- 哺乳期女性:药物可能影响乳汁质量,需暂停哺乳至停药后24~48小时。
- 高龄女性(≥35岁):需提前评估身体状况,增加术后复查频率。
- 既往流产史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评估再次流产风险及后续避孕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