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打胎药(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
- 早期妊娠(≤49天):此时胚胎较小,药物终止妊娠成功率较高,约90%以上。需先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排除药物禁忌(如肝肾功能不全、肾上腺疾病等)。
- 中期妊娠(10~14周):胚胎已较大,药物终止妊娠风险增加,通常需住院行药物引产或手术终止妊娠。需严格遵循医嘱,术前完善检查,术后注意出血和感染风险。
-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有肝肾功能不全、哮喘、青光眼等疾病者禁用打胎药;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年龄>35岁或有多次流产史者,需提前评估风险,优先选择专业医疗机构。
- 用药后观察:服用药物后需在医院观察,注意阴道出血、腹痛等情况,若出血量大或腹痛剧烈,需及时处理。药物终止妊娠后,建议复查超声确认胚胎完全排出,避免残留。
- 后续护理:术后注意休息,避免劳累和性生活1个月,保持外阴清洁,预防感染。若出现持续出血、发热等异常,需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