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早期打胎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49天内进行,需先经超声检查排除宫外孕,再由医生评估选择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
药物流产:适用于无药物过敏史、无肝肾功能严重异常者,常用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服药后需观察孕囊排出情况,出血时间较长需警惕残留。
人工流产:包括负压吸引术(适用于6-10周)和钳刮术(适用于10-14周),术前需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术后可能出现子宫穿孔、宫腔粘连风险,需注意休息与卫生。
特殊人群:有多次流产史、瘢痕子宫或子宫畸形者,建议优先选择药物流产,减少宫腔操作风险;年龄>35岁或有严重内外科疾病者,需全面评估身体状况。
术后护理:无论何种方式,术后2周需复查超声,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避免盆浴,出现持续腹痛、大量出血或发热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