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早期规范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为核心,首选苄星青霉素,需根据分期和特殊人群调整方案,治疗后需定期复查。
早期梅毒(感染2年内):苄星青霉素为首选,分2-3次肌内注射,疗程约10-14天。治疗后3个月、6个月需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观察滴度下降情况,若滴度未下降或上升,需考虑追加治疗。
晚期梅毒(感染超过2年):包括皮肤黏膜、骨、内脏等,需分阶段治疗,首次注射青霉素前需预防性用药,避免吉海反应。常用苄星青霉素每周1次,疗程3-4周,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持续2年。
先天梅毒:婴幼儿首选青霉素静脉注射,根据体重计算剂量,分阶段治疗。母亲孕期未规范治疗的新生儿需严格监测,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持续至2岁,若滴度不下降需进一步干预。
特殊人群:孕妇需在孕早期和晚期各接受一个疗程青霉素治疗,避免对胎儿造成不可逆损伤;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药物剂量,避免药物蓄积;青霉素过敏者可换用头孢曲松等替代,但需密切观察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