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药(药物流产药物)可能导致出血过多、不全流产、感染,甚至罕见的子宫破裂、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危害。
药物流产失败或不全流产时,可能需要二次清宫,增加对子宫的伤害。药物流产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有严格的禁忌症和适应症。
对特殊人群(如肝肾功能不全者、有多次流产史者、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药物流产风险更高,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
药物流产需在服用药物前进行B超等检查,确认子宫内妊娠且无禁忌症,严格遵循医嘱观察出血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药物流产后若出现持续出血超过2周、腹痛剧烈、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就诊,避免延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