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注意事项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后进行,需在具备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完成,用药后需观察6小时内孕囊排出情况及出血变化,异常出血或腹痛需立即就医。
一、药物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妊娠49天内、确诊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如肝肾功能不全、肾上腺疾病、青光眼等)的健康女性,需排除宫外孕、带宫内节育器妊娠等情况。
二、用药前检查
需完成血常规、凝血功能、B超等检查,确认胚胎大小与位置,评估肝肾功能及过敏史,排除药物禁忌证,由专业医生评估后指导用药。
三、用药后观察
用药后需在医疗机构观察6小时,记录孕囊排出时间及出血量,若孕囊未排出或出血超过200ml、腹痛剧烈,需立即处理。用药后2周需复查B超确认是否完全流产。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有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哮喘、癫痫等病史者需提前告知医生;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至停药后2周;年龄<18岁或>35岁者需由医生评估风险,优先考虑人工流产。
五、术后护理与禁忌
术后1个月内避免性生活、盆浴及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预防感染;若出血超过14天或持续腹痛,需及时就医排查残留组织或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