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高血压需立即就医评估,明确类型(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等)后,优先非药物干预,必要时遵医嘱用药。
一、慢性高血压
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140/90mmHg,需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及胎儿发育,控制体重,低盐饮食,避免劳累。
二、妊娠期高血压
孕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无蛋白尿,需住院观察,监测胎心、胎盘功能,避免焦虑,保证休息,必要时药物控制。
三、子痫前期
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或器官损害,需立即住院,硫酸镁预防子痫,适时终止妊娠,监测凝血功能及肝肾功能。
四、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
原有高血压基础上出现子痫前期表现,需加强监测,严格控制血压,预防胎盘早剥,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所有孕妇应定期产检,出现头痛、视物模糊、水肿加重等症状立即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