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高血压需分类型处理,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140/90mmHg)或原有高血压加重,需结合症状和检查判断。
- 妊娠期高血压:无蛋白尿、无器官损害,需密切监测血压(每日多次测量),定期产检(每2周1次),低盐饮食(每日<5g盐),保证休息(左侧卧位,每日睡眠≥8小时),动态观察24小时尿蛋白和胎儿情况。
- 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且尿蛋白≥0.3g/24h,或无尿蛋白但有血小板降低、肝肾功能异常等,需住院治疗,监测血压、胎心、水肿,控制血压(目标<150/100mmHg),必要时使用降压药物,如血压持续升高或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提前终止妊娠。
-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140/90mmHg,孕期无明显加重,需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控制体重增长(每周<0.5kg),避免剧烈运动,必要时药物控制血压(如拉贝洛尔),预防子痫前期发生。
- 妊娠期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基础上出现子痫前期表现(如血压升高、血小板减少),需加强监测(每1~2周产检),控制血压,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预防脑出血、胎盘早剥等并发症。
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痛、胎动减少等症状,或血压≥160/110mmHg,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