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服用效果越好,超过72小时效果显著降低。
无保护性行为后紧急服用
无保护性行为发生后,紧急避孕药应在72小时内服用,超过72小时后药效显著下降,不建议使用。
已发生呕吐情况处理
若服药后1-2小时内发生呕吐,需尽快补服一片,以确保药物剂量充足。
重复使用注意事项
同一周期内建议仅使用一次紧急避孕药,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影响内分泌平衡。
特殊人群用药提示
哺乳期女性、40岁以上女性及患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使用紧急避孕药,建议咨询专业医师选择其他安全方式。
紧急避孕局限性
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方法,无法预防性传播疾病,服药后仍需采取后续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