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典型症状分三期出现,一期(感染后2~4周)表现为生殖器或口腔无痛性溃疡(硬下疳),二期(感染后6~8周)出现皮疹、黏膜斑等全身症状,三期(感染数年至数十年)可累及心血管、神经等器官。
一、一期梅毒
硬下疳为唯一皮肤损害,多发生于生殖器或口腔,直径1~2cm,圆形或椭圆形,边缘硬,表面清洁,无疼痛或瘙痒,触之有软骨样硬度,持续3~8周可自行消退,常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
二、二期梅毒
皮疹形态多样,包括斑疹、丘疹、脓疱等,常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手掌、足底出现铜红色斑疹或斑丘疹,伴领圈样脱屑,黏膜可出现灰白色斑块(黏膜斑),还可能有脱发(虫蚀样脱发)、扁平湿疣等,全身症状轻微,可持续数周或数月。
三、三期梅毒
感染后数年至数十年发病,可累及多个系统:心血管梅毒表现为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等;神经梅毒可出现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表现为肢体麻木、感觉异常、精神异常、视力障碍等;皮肤黏膜出现结节性梅毒疹或树胶肿,后者可致组织破坏、畸形。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感染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梅毒儿,孕妇应在孕期规范筛查和治疗;儿童梅毒多因母婴传播,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骼异常等,需尽早诊断治疗;免疫功能低下者感染梅毒后症状可能不典型,进展更快,需加强监测和治疗。
五、治疗原则
梅毒治疗首选青霉素类药物,需在专业医疗机构规范治疗,治疗后需定期随访观察血清学指标变化,性伴侣需同时检查和治疗,避免重复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