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过低是指人体核心体温低于35℃的病理状态,常见于环境寒冷、长时间暴露、疾病或药物影响等情况,可能导致代谢减缓、器官功能异常,严重时危及生命。
1. 环境性体温过低
长时间处于低温环境(如气温<10℃)、潮湿或无风条件下,人体散热速度超过产热,尤其老年人、婴幼儿及长期卧床者因体温调节能力弱更易发生。需及时转移至温暖环境,用毛毯包裹核心部位保暖。
2. 病理性体温过低
严重感染(如败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低血糖昏迷或服用过量降压/镇静药物时,机体产热不足或散热异常。糖尿病患者低血糖时可能伴随体温骤降,需监测血糖并补充糖分。
3. 医源性体温过低
手术中麻醉、低温手术或大量输液(尤其是低温液体)可能导致体温下降。术后恢复期患者需注意保暖,避免因麻醉药物残留影响体温调节。
4.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婴幼儿代谢率高但体表面积相对大,需避免直接暴露于低温;老年人因肌肉量少、血管收缩能力弱,冬季需加强室内保暖,使用电热毯时需有监护。用药期间出现寒战、意识模糊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5. 紧急处理原则
轻度体温过低(34~35℃)可通过增加衣物、饮用温水、避免剧烈活动恢复;中度(32~34℃)需逐步复温(每小时升1~2℃),禁用酒精擦身或快速加热;重度(<32℃)需立即送医,可能需体外循环复温或药物辅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