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医学上以40周(280天)为预产期,实际受孕约在末次月经后2周左右。
一、按末次月经计算
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始点,每4周为1个妊娠月(共10个妊娠月),预产期计算为末次月经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此方法是临床最常用标准,适用于月经周期规律(28~30天)女性。
二、按受孕时间计算
实际受精通常在排卵期(月经周期第12~16天),较末次月经晚2周。B超早期孕周估算(孕6~12周)可通过胎芽长度校正,误差≤3天,适用于月经不规律者。
三、特殊情况调整
月经周期短(<28天)者,实际孕周可能比按末次月经计算小1~2周;周期长(>35天)则需相应延后。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需根据胚胎移植日期重新推算。
四、注意事项
孕妇年龄≥35岁、有流产史或月经不规律者,建议结合早期B超确认孕周。孕期定期产检时,医生会综合多种指标调整孕周评估,确保胎儿发育监测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