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通常表现为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140/90 mmHg),伴或不伴蛋白尿、水肿。诊断需排除慢性高血压或其他并发症,监测血压变化和尿蛋白是关键。
一、妊娠期高血压:仅血压升高,无蛋白尿或器官损害,产后12周内恢复,需每2周监测血压,避免过度劳累,保持低盐饮食,定期产检。
二、子痫前期:血压≥140/90 mmHg,伴蛋白尿(≥0.3g/24h)或器官功能损害(如头痛、视物模糊),需住院治疗,密切监测胎儿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三、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孕前或孕20周前出现高血压,孕后加重,需加强血压控制,预防早产,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小板。
四、慢性高血压: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升高,孕期持续存在,需控制血压,避免子痫前期风险,监测胎儿生长发育。
高危人群(如肥胖、糖尿病史)应提前干预,保持健康体重,规律产检,出现头痛、腹痛等症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