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分期采用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标准,分为Ⅰ~Ⅳ期,Ⅰ~ⅡA期以手术或放疗为主,ⅡB~Ⅳ期以化疗联合放疗为主。
Ⅰ期(肿瘤局限于宫颈)
ⅠA期镜下浸润,ⅠB期肉眼可见癌灶,ⅠA1期可保留生育功能,ⅠB2期建议同步放化疗,年轻患者可考虑根治性宫颈切除术。
Ⅱ期(肿瘤超越子宫但未达盆壁或阴道下1/3)
ⅡA期无宫旁浸润,可行手术或放疗,ⅡB期伴宫旁浸润,以同步放化疗为首选,治疗后需密切监测盆腔淋巴结情况。
Ⅲ期(肿瘤累及盆壁或阴道下1/3)
ⅢA期肿瘤侵犯阴道上2/3无盆壁浸润,ⅢB期有盆壁或坐骨神经受累,治疗以同步放化疗为主,必要时补充手术。
Ⅳ期(肿瘤远处转移或侵犯膀胱/直肠黏膜)
ⅣA期侵犯邻近器官,ⅣB期远处转移,以姑息化疗或靶向治疗为主,支持治疗改善生活质量。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年轻患者:优先保留生育功能,需与医生充分沟通手术方案。
- 老年患者:综合评估心肺功能,选择耐受性较好的治疗方式。
- 合并基础疾病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在治疗前优化基础病管理。
治疗中药物选择:以顺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为标准,具体用药需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避免对肾功能或听力造成不可逆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