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分期采用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标准,基于肿瘤侵犯范围分为Ⅰ~Ⅳ期,Ⅰ~Ⅱ期以手术或放化疗为主,Ⅲ~Ⅳ期以同步放化疗为核心,治疗需结合患者年龄、身体状况及生育需求个体化制定。
Ⅰ期:肿瘤局限于宫颈,ⅠA期镜下浸润,ⅠB期肉眼可见病灶,治疗以手术切除(全子宫切除±盆腔淋巴结清扫)或放疗为主,年轻未育者可考虑锥切保留生育功能。
Ⅱ期:肿瘤超越宫颈但未达盆壁或阴道下1/3,ⅡA期无宫旁浸润,ⅡB期有宫旁浸润,主要采用同步放化疗(顺铂为基础),部分早期ⅡA患者可尝试手术。
Ⅲ期:肿瘤累及盆壁或阴道下1/3,或引起肾盂积水/无功能肾,以同步放化疗为标准方案,必要时加用姑息性放疗缓解症状。
Ⅳ期:肿瘤侵犯膀胱/直肠黏膜或远处转移,以全身化疗(如顺铂+紫杉醇)联合姑息放疗为主,可考虑靶向药物或免疫治疗(需严格评估获益风险)。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老年患者需评估心肺功能,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孕妇应优先保障胎儿安全,采用延迟治疗或多学科协作方案,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