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服用效果越好,超过72小时效果显著下降。
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
紧急避孕药通过抑制排卵、阻止受精或干扰着床发挥作用,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尽快服用,72小时内服用有效率较高,超过72小时效果降低,且可能增加副作用风险。
服用后仍有避孕失败可能
紧急避孕药并非100%有效,失败率约2%~5%,服用后若月经推迟超过一周,需进行妊娠检测。
特殊人群服用注意事项
- 哺乳期女性:服用后需暂停哺乳至少3天,期间需定时吸奶维持乳汁分泌。
- 肝肾功能不全者:此类人群代谢药物能力较弱,服用后需密切关注身体反应,出现不适及时就医。
- 40岁以上女性:激素水平波动较大,服用后可能出现月经紊乱,建议优先选择其他避孕方式。
避免重复服用
紧急避孕药不可频繁使用,一年内服用次数建议不超过3次,过度使用会增加月经失调、内分泌紊乱风险。
非药物补救措施
若服药时间超过72小时,可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补救,该方式在无保护性行为后5天内放置有效率达99%以上,且不影响后续生育。



